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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公开披露监管信息
  《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昨日发布并将于5月1日起实施。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增强证券市场透明度,改善市场运行环境,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按照《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促进证券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为满足市场参与者和公民、其他机构对监管信息的普遍性需求,《办法》规定了证监会主动公开监管信息的范围,主要包括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证券期货规章、规范性文件,市场发展规划、发展报告,纳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的统计信息,行政许可事项及核准结果,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名录,证券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及自律性机构规则等非行政性许可项目的批准和备案结果、对违法违规者的市场禁入及行政处罚决定等。主动公开的监管信息通过证监会公告、新闻发布、统计年鉴、法律法规汇编、互联网等方式统一对外发布。此外,《办法》还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相关监管信息作出了规定。《办法》全文共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证监会监管信息公开的立法依据、主管部门、主动公开监管信息的范围和方式、依申请公开监管信息的基本程序、监督保障机制及法律责任等。为保证《办法》的顺利实施,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办法》还规定了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和保障机制。 申屠青南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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