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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影响几何



  【访谈背景】 证监会就股权激励下发两个备忘录,对股权激励进一步提高了审核标准。所涉及敏感内容包括:实施股权激励时授予价格问题、行权时公司的业绩情况、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以及上市公司原则上不得预留股份等。规定择此时出台意义何在?

  A.意义——证券市场制度性建设必要部分

  [核心辣语]本来股权激励是好事,如果无章法可循,可能会适得其反。

  记者:限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将带来何种影响?

  郭田勇:这也是一种制度性建设。我觉得股权激励制度的完善,的确也是上市公司或者资本市场制度建设推进很重要的层面。

  李锋:全流通时代逐渐到来,上市公司高管越来越重视股权激励,他受益的股权未来能够通过流通获得利益,出台办法规范了这些问题。本来股权激励是件好事情,如果无章法可循,可能会适得其反。股权激励把经营层的利益紧紧地和上市公司利益捆绑在一起,如果操作妥当的话,是有利于上市公司素质不断提高,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经营水平的。

  B.问题——“一股独大”的公司股权结构

  [核心辣语]如果没有一定的外部监管,那么股权激励就容易演变成被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者获取更多个人利益的一种工具

  记者:股权激励的本质是为了提高管理者的积极性,使得企业更快速的发展,可从市场表现来看,有些公司并非达到了盈利提高的目的,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郭田勇:由于中国上市公司经营机制转换和公司治理都不到位,就使得它在经营中还存在一些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不平等的现象,甚至出现一小部分人把市场当作获取自己特殊利益的工具。虽然股权分置改革以后,看起来实现了全流通,但很多企业还是“一股独大”式。公司逐渐被内部人所控制,内部董事会还有管理层,他们既代表大股东利益,又负责经营公司。在股权激励问题上,如果没有一定的外部监管,那么股权激励就容易演变成被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者获取更多个人利益的一种工具。

  李锋:以前监管制度上并未对此予以规范,使得有些人能够“捞一票就走”。

  C.时机——公司完善治理之后才宜推出

  [核心辣语]如果在上市公司经营体制转换不完善的情况下,很多企业穿新鞋走老路,个别公司上市的目的是圈钱,肯定把个人利益放在企业利益之上。

  记者:那我国当前特殊的市场状况下,是否有必要推行股权激励政策?

  郭田勇:股权激励是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但适宜在企业完善治理之后再推出。

  关键是在做的过程中,如果在上市公司经营体制转换不完善的情况下,很多企业穿新鞋走老路,个别公司上市的目的是圈钱,以后经营的目的可能是大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控制这个企业,他们肯定把个人利益放在企业利益之上。这样就有可能使股权激励在发展中成为获取个人利益的工具,这样就变味了。

  D.建言——投资者要正确理解股权激励制度

  [核心辣语] 如果股权激励被一部分人利用,通过操纵股价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则有可能造成股价暴涨暴跌现象,这对投资者来说是一种危害。

  记者: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前后,公司股票一般都会出现异动,是否意味着推出股权激励,管理层就有义务在未来拉高股票价格?散户该如何理解这种信号?

  郭田勇:如果股权激励被一部分人利用,通过操纵股价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则有可能造成股价暴涨暴跌现象,这对投资者来说是一种危害,不明真相的人应该回避。

  李锋:投资者会有一个心理预期,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一定有利于公司管理层把企业做好,这个预期是对的。问题是怎么能够使得股权激励制度不出现偏差,能够落实。这就需要出台制度保障股权激励的方向,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从股权激励推出到公司业绩提升,究竟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这很难判断,因此投资者要理性,不要盲从。 陈晓燕 马燕 尹武

  【采访嘉宾】

  李 锋 银河证券投资策略部负责人

  郭田勇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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